Q以及馬可福音的開頭 Ismo Dunderberg 著      李 孟 哲 譯 在最近幾期新約研究(New Testament Studies)中分別刊出了D. R. Catchpole 與 J. Lambrecht的兩篇文章,他們相繼主張,馬可的作者在起草寫馬可福音的時候 ,其實就已知道有Q這份資料了。結果,他們兩人在重編Q資料時都把馬可福音視 為一份補助的工具。1 在本文的探討中,筆者將集中在可1.1~6這段經文來探討他 們兩人所主張的這個假設。雖然,討論Q與馬可福音之間的關係的確不是最重要的 ,2 但若以個案研究的角度來看,這樣的探討實際上已引發更複雜的層層難題。 馬可福音、Q以及雙源論 的確,D. R. Catchpole 與 J. Lambrecht 並非是唯一主張「馬可早知有Q這份資 料並曾以Q做為他寫馬可福音的參考」的學者。3無可否認地,假如Q確實存在,那 麼就產生了這麼一個可能性:Q若是一份比馬可福音更早的文獻, 那麼馬可或許確曾引用過Q。4 可是,主張馬可曾參考過Q卻是一個相當複雜的假設。有關雙源論的問題,並不只是 兩種早期基督教文獻是否可能相互參考、引用的問題而已。根據雙源論的說法,「Q 的存在」是一種必要的、外加的假設,因為若以馬太與路加福音之間相同的部份與馬 可福音互相比對的話,實在有太多的理由必須另外假設有一個獨立的資料供馬太與路 加做參考,如此才足以解釋清楚彼此間的關係。假如有人不相信馬太與路加福音之間 有直接的關係,5 那麼,必然要假設在馬太與路加之間有一份共 同的資料來源,唯有如此才能解釋馬太與路加兩者之間為何有「很大部份記載相同」 的這個問題。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Q必須加以重整以做為唯一供馬太與路加福音所共用參考的資料 。而且,假如共觀福音中馬太與路加福音裡有某一共同的經節具有相同的脈絡但卻異 於馬可福音的話,那麼Q的存在可以說是一個相當好的假設。因此我們可以肯定,馬 可與Q之間有極大部份的雷同,而從大約有四十段經文的雷同來看,我們甚至可以認 為,這些雷同乃是因為馬可與Q曾共同參考了極相似的資料來源。6 可是,假如這些吻合可以用來解釋馬可在寫福音書時已知道有Q的話,那麼,更複雜 的問題就因此產生。因為從第一個直覺來看,根據「馬太與路加相似卻異於馬可」這 點就可以有足夠的理由相信,馬可福音並不是馬太與路加唯一的參考的資料來源。因 此馬可之所以與馬太與路加內容不同的理由,就可從Q的觀點來解釋。而Q一旦被重 新定位,那麼我們就可以認為,Q也是馬可的資料來源。但就我之見,這樣的結論卻 與先前的假設互相矛盾,因此勢必要對這樣的假設再行評估。這也就是說,假如馬可 曾以Q做為參考資料,那麼就不應只在馬太與路加的基礎下來重整Q。Q也不應再被 定位為是一種只被馬太與路加所採用的教訓之資料來源。 對於把Q重新定義為「三本共觀福音的共同參考資料」這樣的假設,則需要對整個共 觀福音的問題重做檢視。因馬可曾參考Q這樣的假設會立刻產生一些方法論上的問題 。即使在馬太與路加裡有某一部份是照著馬可的方式,我們還是無法肯定,這些經節 就是源自馬可福音。至少,有兩種進一步的看法應該加以考慮。第一、馬太與路加以 及馬可有可能同時直接引用Q的資料。第二、馬太與路加引用馬可,而這個部份的原 始資料實際上可能是來自Q。如此,我們要以什麼樣的方法論為基礎在以上兩種可能 性之間做一個選擇?對於「馬可知道有Q」這種假設的結果,最應該建立也是最合邏 輯的理由就是,任何一段共可以相提並論的經節都應做馬太引用Q,路加引用Q,馬 可引用Q,這三方面的求證。 接下來的例證,可以顯出「馬可曾參考引用Q」這種假設所引發的矛盾。Q和馬可福 音同樣提到有關「將要來的這一位」(the Coming One)這件事(Q 3.16;可1.7~8),因此,假如馬可曾引用Q的話,那麼就可以繼續做這種看 似合理的假設:太3.11中的“      ”應該也是從Q引用過來的。可是這一點 與路加“               ”(路3.16)的寫法不同 。一般認為,此處路加乃是引用馬可的用法(可1.7)。7  可是,假如馬可是參考Q的話,那麼以上的主張就站不住腳了。因為事實上只有馬太 採用分詞,而另兩本福音書-馬可與路加,卻一致地根據Q且支持“                  ”這樣的寫法。 可以肯定的,有人會這樣認為,因為分詞“        ”亦曾出現在Q的其他 地方(Q7.19),因此Q的經文有兩種說法(另外一處是在 Q3.16)。但是假如馬可知道有Q的話,那麼所有的可能性中就只能有一個 是對的。問題是,我們很難斷定究竟那一種說法最有可能:因為若根據馬太與路加的 交叉驗證且從Q7.19所採“       ”來看,Q3.16的經文原來可能是“                ”。之後,極可能是馬太他自己將這兩種寫法加以折衷 ,將Q的原始寫法重寫放在Q3.16。8 因為以上所提出的這個問題,我很認真地質疑雙源論是否可以用來支持「馬可曾參考 Q」這樣的說法。9 但是,即使雙源論可以做為這種解釋的依據 ,我們至少可以期待持這種看法的人應該全然重新為「Q或可再重編」這種觀點定義 一個標準。據我所知,Catchpole 與 Lambrecht 並未在「Q的開頭之研究裡」討論 這種原則問題。可是,他們兩人在重整研究上所呈現的差異已經顯示出,我們有必要 在這類方法論上再做進一步的重估。 Q 的 重 整 茲將 Catchpole 所提出的「Q的開頭部份」介紹如后:10 同樣的經文,經過 Lambrecht 謹慎地重編(他並不是完全沒有猶豫), 結果與 Catchpole 的有些微的不同:11  約翰來到曠野,  傳揚悔改的洗禮,  如同記載在以賽亞先知書裡的:  「曠野裡有一個聲音喊道:  預備主的道路,  修直他的路徑。」  住在約旦河一帶地區的人都走向他,  而且他們都在約旦河接受他的洗。 以上兩者所提悔改的洗禮都涵蓋在約翰的傳道裡。且引自賽 40.3的經文和「約旦河 地區」這兩部份都是從Q來的。除此之外,他們兩人也都同意視此段經文為Q3.7~9的 前言部份。12 可是,兩人仍有一些相左的看法。Catchpole 將「 約旦河一帶地區」解釋為是約翰所在的地方,但根據 Lambrecht 的看法,他則解釋 為眾人是從約旦河一帶走向約翰。換句話說,Lambrecht較同意馬太福音的陳述大綱 (太3.5),Catchpole 則較喜歡採路加的順序(路3.3)。 這種意見的不同亦反應出馬太與路加的不同用法。Lambrecht 包括了Q裡面施洗約翰 施洗的部份,但 Catchpole 則採用另一個更通俗的表達               。因此,Lambrecht採太3.6,Lambrecht則結合太3.7中的                與路3.7裡的              。13 假 如馬可真的參考過Q的話,那麼一定要在這兩種可能性當中擇一而行就會顯得困難許 多,因為我們無法再主張,太3.6與路3.7所採用的被動態都是採自可3.5中的              。 而且,Catchpole 是將Q中整句              的納入,Lambrecht 則刪去最後三個字。無論如何,他們兩人都是根據「馬可--路加兩者共同看法(可 1.4與路3.3) 卻反對馬太的看法(太3.2)」這一點來重整 Q的。像這一類的結論暗示出重新研究Q的一條新路,如上所述,它實已反應出我們 需要以更寬廣的方法論來研究。Catchpole 與 Lambrecht 之間最後一個不同意見又 顯示出,單從馬可福音的經文來重編Q實際上有多麼地困難。 小部份的相同點 最重要的是,J. Lambrecht他注意到在太3.1~6與路3.1~6之間所呈現小部份相同這個 問題。他認為,「若沒有Q這份資料的話,關於馬太與路加採編自馬可的經文的情形 就能解釋,所謂的小部份相同點裡面的每一處經文何以會分別出現」,但是這樣的解 釋幾乎無法滿足「小部份的相同點如何在這四份資料裡同時發生」這個問題。14  可是,Lambrecht也提出,四份資料裡小部份的相同點的強調點並未盡相同,因此有 必要將這些問題分別來探討。 1.馬太與路加都將施洗約翰出現在曠野這段記載放在引用以賽亞經文 之前(賽40.3)。 至少,照馬太所安排的順序無法做為存在有Q的證據,因為馬太改變了馬可的順序, 在其他的記載也有這種情形。因為馬可描述施洗約翰在先,並且緊接在描述他的衣著 之後(可1.5~6),而馬太改寫了這些細節(太3.5~6,4)。 15 除此之外,馬太與路加對馬可安插引用以賽亞經文的地方可能 覺得不妥,因為         通常用來引介一段經文,以作為一篇宣告的根據 。16 另外還有一個可能性就是,馬太與路加可能分別解釋馬可的 經文如后:先引述舊約的經文,然後再講述施洗約翰的故事,接著再做解釋               。由此可見,馬太與路加以這種方式來記述馬可的經文並非完 全不可能。17 可是,馬太與路加在排列順序上所顯現的雷同卻仍無法證明有Q的存在,原因是,太 3.1~2與路3.1~2的用詞遣字一點都不一樣。若不包括「在約旦地區」這一處的話(將 於下文討論),幾乎無法找到任何的動詞可以支持此段乃是受到Q的影響。 因此即使在順序上有相同之處,仍無法做為決定性的證據。18 2.馬太與路加同時省略了馬可中所引述舊約經文的第一段(可 1.2b) 這樣的省略仍無法成為決定性的關鍵。其實馬太與路加同時略掉馬可在1.2b所引用的 以賽亞經文,這也沒有什麼好奇怪的,因為馬可所引述的這段經文其實與其序言並不 相稱。19 至少,路加他可以從以賽亞引用更具涵蓋性的經文(路 3.4~6加上可1.2~3),這亦顯示出他對賽40.3的上下文具有更進一步的瞭解 。而且略掉可1.2b這一段「不妥」的部份,也不會影響馬太想藉引用舊約經文做為他 的強調的這種作法。因此,馬太與路加一起略掉馬可的1.2b反而可以用來反駁「Q中 有這樣的用詞」。 3.馬太與路加「同時在提到施洗約翰的來到之後接著記述施洗約翰的 宣講」(太3.7~10;路3.7~10)。20 有人認為,這更可以說Q就是這樣安排約翰的宣講的。21 這當然 也有可能因為Q就是從這一段開始的,可是單以馬太與路加此處的相同點做為證據卻 仍嫌不足。其實路加是這樣安排:引述舊約經文,然後馬上接著施洗約翰的宣講;馬 太則是:引述舊約經文,然後是施洗約翰以及他的施洗,接著是他的宣講(太 3.4~6)。馬太與路加以不同的排序來處理這段經文顯然可以確定其原始經文 就是Q3.7~10。 另外,還有其他的可能性:Q把施洗約翰的講道安排在他的施洗中。22  這個主題並未暗示Q較後的內容(Q7.18~35),而且此處的用字與 施洗約翰宣講中的序言完全不一樣:        (太3.7)             (路3.7)。路加裡面所用的被動態(馬 太在3.6亦用此時態)可能是參自可1.5來的。另外,馬太根據這種新的經文 架構所採的方式卻未在路加中出現(太3.7)。因此,馬太與路加獨 力採編的可能性在此必須加以考慮,這兩位作者可能參考了馬可的資料,包括這一段 洗禮的部份(可1.4.5)然後與Q中施洗約翰的部份結合各自創造新 的寫法。 4.看起來,                   這樣的用法好 像是從Q引述過來的。23 在太3.5與路3.3所用的四個字當中都共 同採用同一個動詞。但其置放的位置不是根據馬可,也不是馬太與路加所呈現概延性 的編輯動機。24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馬太與路加如此的安排的 確有點奇怪。25 可是,在Q裡頭它的正確位置仍然不清楚。26 馬太與路加這個共 同點只能做這樣的解釋:                 可能出現在Q3.7~9之 前的某處,可是其確實的上下文則必須再加討論。 太3.1~6與路3.1~6所呈現小部份的相同並無法做為決定性的證明。此處,暫時只能以                   來表達,即使它在Q中只能算是暫時的安排 。最後,我們不應不注意到,此處乃是馬可與Q彼此不同的地方。 Q7.27與馬可福音的開頭 對 Catchpole 而言,這小部份的相同點並不似他所主張「Q7.27與可1.2都是引用兩 種舊約經文(出23.20與瑪3.1)」來得重要。而且,它們的用字雖與 LXX 不同,但卻應與施洗約翰相關。 Catchpole 的看法十分可行,他亦已出這項事 實,就是「廣而言之,Q7.27乃後來加在Q7.26之後的」。27 假 如Q7.27是屬於Q較後期的編輯,或許我們可以這樣結論,馬可是根據Q最後的版本 來參考的。 「Q7.27是附加在Q7.26上」這樣的假設乃是根據「Q7.26所描述的施洗約翰可能有 爭議,至少目前只能認定Q7.27與28b這兩節沒錯:因為施洗約翰確實不是如Q7.26所 形容『不只是普通先知而已』,他其實像以利亞--先知中的一個罷了」這樣的推測 。根據Catchpole的看法,「尤其是,28a節引發了對24~6節既有看法的評估,因為根 據Q7.27與28b這兩節仍無法主張,約翰的身份低於其他人。」28 可是,如要評斷有關施洗約翰富爭論的問題,單以27這一節的表述卻仍是不夠的。此 處,作者並不稱施洗約翰為先知。相反的,當作者描述到施洗約翰的角色時,他引述 舊約經文並稱施洗約翰為「上帝所應允要差派的天使     」。基本上很難看出 ,為什麼此處有關施洗約翰的描述會產生爭議。而且,假如從「施洗約翰不只是一位 先知而已(26b節)」這個觀點來看,Q7.27的說法較切合目前的上 下文。29 他其實更甚於過去任何一位先知(26c 節), 因為他就是這位先於上帝(即耶穌)降世的使者(27節)。就是這個原 因,施洗約翰才能被稱為是從女人所生的當中最偉大的一個(28節), 這也就是說,他是比任何一位「普通」的先知更偉大。反過來說,假如把27節抽離的 話,那麼對26節到28節這段描述就難以瞭解了。這樣的上下文因此可能做出以下這種 不太恰當的結論 30:正因施洗約翰是有始以來從女人所生最偉大 的一位,故他甚於其他任何一位先知。 以上的探討並未排除「從整體來看,Q7.24~7這一段或許是編者所附加的」這個可能 性。我的看法是,我們很難把Q7.27從目前的上下文,即Q7.26,28中分離 出來。我們可以說的就是,Q7.27引用舊約這一節應該被視為是原來就存在的。很可 能,這段舊約經文並非是Q的編者所引述,而是採自原來的傳統。 我們所要進一步探討的是,Catchpole 強調,作者不但藉著      這個字,以 引用舊約經文的方法來做為序言,對作者而言,約翰與以利亞的相通更是Q獨一無二 的論點。31 有關約翰與以利亞相通這種說法,有人必然會這麼質 疑,這樣的看法是否是Q的論點。當然,這種看法是不能單從讀Q7.27這節就可得到 證明的。其實Q主要就是要說,施洗約翰並不是以利亞再生,而是上帝的差使。 以      做為前導字,這種用法其實亦見於Q中的試探故事(Q4.3,8,10) 中。假如這個故事是採用Q較後期的編輯,32 那麼,此處以這種 方法做為敘述的開始,即可顯見,作者的編輯與Q最後的版本之間有著極密切的關係 。此處,我們要提出有三個反對的理由。第一、我們很難論定,馬可1.2的公式就是 從Q引用來的,因為從他處來證明馬可這種用法的單獨性也一樣行得通(可 7.6;9.12,13; 11.17;14.21,27)。第二、以       做為描述開始的用法仍無法論定編輯資料的先後。33 第三、即使 以      做為描述開始的用法可證明是採自Q,可是我們仍無法順理成章就認 為,從兩處舊約經文加以混合引述這種作法就是這段經文的作者在編輯上的新創。 從馬可與Q所引述相同的舊約經文這點來看,Catchpole亦承認,將出23.20與瑪3.1這 兩段經文混合引述「全然不感意外」,因為「這兩處經文的動詞有相同之處」。34  可是,正如Catchpole所指出的,同樣的道理,在LXX的讀本中,Q7.27是不同於可1.2的 。尤其是,「        這個動詞也不是從舊約經文引用來的」。35 Catchpole 此處的觀點是要將經文與 LXX 做比較。可是,我們卻萬萬不可認為,第 一代的基督徒真的都像我們一樣使用同一種 LXX 版本。我們必須認真的考慮,瑪3.1的              幾乎不曾被有效的翻譯出來,因為希伯來hnp這個動詞 的意思就是「回心轉意,清除乾淨」。結果,    就只能解釋成「預備一條道路 」。36 因此,             是否要採 LXX 版本 裡的翻譯,我們實在不清楚。應該注意的是,        這個動詞在新約時代 是相當普遍的。37 另外,Aquilla 很可能就是採用         這更具文學性的動詞做為瑪3.1的翻譯。38 馬可與Q實際上已經影響了基督教對舊約的詮釋,如同以上所綜論的。出23.20所用 的字(LXX:          )必須以更適當的字取代之,因 為它並非像瑪3.1(LXX:          )所說是「上帝祂要 來」的意思。可是像這種混合取用的作法相信是初代基督教團體從舊約經文所看到約 翰與耶穌的關連所採用的方式。然而,這種關連卻一點都無法證實,除非從後期Q的 編輯裡做出極合理的主張,認為混合引述出23.20與瑪3.1是當時首次採用的。 因此,馬可與Q的重疊部份可以輕易地以「初代基督教共同的傳統可能受到同一本 LXX 版本的影響」這種說法來解釋。至少,從馬可與Q引用舊約經文不同的上下文,應該 可以使我們暫緩接受「馬可是參考Q7.27」這種說法。可是,根據 Catchpole 的看 法,是馬可將混合過的經文放在目前的馬可經文裡的(可1.2b)。 理由就是,馬可就是以這種混合引述聖經以賽亞/瑪拉基的方法來開始他的 福音書的(可1.2b)。39 這種主張亦得到其他學 者的支持。40 雖然這些看法仍有一些問題待解,我們或許也應也要考慮這樣的可能性:第二福音書 的作者並不知道可1.2b這節經文是出自瑪拉基。但這樣的結果只會針對這種不一致引 起更多的解釋而已。較合理的看法是,馬可認為馬可福音書中1.2b~3這一段在當時的 傳統裡是一起的。因此馬可就認為這一部份全是屬於以賽亞書的經文。因此,我認為 :只有這一段序言式經文(可1.2a)是擷自馬可,但馬可卻不是根據 Q7.27a,理由如上所述。因為同樣方式的序言亦出現在馬可福音書的其他部份(如上 所述)。而且,可1.2a這一節的作用就是要結合一開頭的宣告(可1.1)與 後來所引用聖經中的證實。41馬可福音一開頭的宣告通常被視為是 後來附加的,在這個情況下,可1.2a勢必要採用與一開頭的宣告相同的版本。 結 語 以上對馬可與Q的開頭所做的研究已顯示出,可3.1~6與路3.1~6所呈現的小部份相同 點並無法做為重編Q的決定性論據。Catchpole 就Q7.27所做編纂上的批判分析,從 方法論來看,更正確地說就是他企圖證明出馬可是根據Q來寫的。可是,只根據共同 的字彙來研究並無法做出更具涵蓋性的結論。只從幾個地方即欲斷出不同版本的Q彼 此間的差異,這種主張太過牽強,有點過度倚重LXX讀本裡出23.20與瑪3.1的寫法。 最後,Catchpole 就可1.1~3所主張的編輯過程,我仍覺得疑點重重。 無論如何,此處所要表明的是,釋經細節上的不同並不是最重要的問題。真正的重點 是,在雙源論裡,能有什麼樣合乎方法論的新架構可以在「馬可曾參考過Q」這樣的 假設下派上用場。當務之急就是,要如何建立一種可用在重編Q這項工作的新尺度, 假如Q確實是馬可的參考來源的話。42 (本文譯自 "Q AND THE BEGINNING OF MARK" In New Testament Studies vol.41, 1995, pp.501~511) 1 參D.R.Catchpole著的《Q的初成:另一種可能》The Beginning of Q:A Proposal , NTS 38(1992),205~21頁(本文已收 錄在他《Q的探討》一書中並做些微的修改 [Edinburgh:T.&T. Clark,1993],60~78頁 ;在本文中,筆者將引用他在NTS中的文章);又J.Lambrech的 論點可見於他在NTS 38(1992)357~84頁的《馬可福音1:1~15中 的施洗約翰與耶穌:是馬可重編Q的資料?》John the Baptist and Jesus in Mark1.1~15:A Marcan Redaction of Q? 一文中。 2 雖然有關Q初成的問題,最近學界已多做討論,像 H. Fleddermann 的 《Q的初成》The Beginning of Q,SBL1985研討報告(SBLSPS24 ; Chico, Cal., 1985),153~9頁; J. S. Kloppenborg的《城市與荒 地:敘事世界與福音教訓(Q)的初成》City and the Wasteland : Narrative World and the Beginning of the Sayings Gospel Q ,Semeia 52(1990),145~60頁 ;J.M.Robinson 於1992的 Four Gosples(FS Frans Neirynck; F. Segbroeck et alii編;BETL100 ; Leuven:Peeters Univ.,1992), 1.361~88 頁中的《教訓的福音--Q》The Sayings Gospel Q 一文;R.Uro 的《施 洗約翰與耶穌運動:Q告訴我們些什麼?》John the Baptist and Jesus Movement: What Does Q Tell Us?,Four Gosples 1992, 1.457~78頁,後來 載於 R.A.Piper 編的《Q資料中的問題探討》Current Issues in Q Research, Leiden:Brill, 1995 3 參 R.Laufen 的 Die Doppeluberlieferungen der Logienquell und des Markuseangeliums (Diss. Bonn, 1978;BBS54印行), 70~1頁 ;進一步可參 B. L. Mack的《Q和馬可福音:基督教起源之修正》Q and the Gospel of Mark: Revising Christian Orgins, Semeia 55(1991),15~39頁 ;R.Syx的《耶穌與不潔之靈:在Beelzebul所爭論的馬可福音與Q之間的文學關係》 Jesus and the Unclean Spirit : The Literary Relation between Mark and Q in the Beelzebul Controversy, LouvSt 17(1992),166~80頁。 4 參《Mack的起源》,25頁。雖然這本書至目前仍無法受到百分之百的肯 定。最近有一些學者認為Q的編纂時間應定在主後七十年或更晚,參 P.Hoffmann的 QR und derMenschensohn ; Einevorlaufige Skizze, Four Gosples 1992, 1.421~56頁;M. Myllykoski 的《Q的成書時間》;R. Uro的《狼群裡的羊:Q 中有關宣教的指引》(Sheep among the Wolves: A Study on the Mission Instructions of Q, AASF Diss. 47;1987), 238~40頁。 5 因此最近 M. Goulder 所著的路加--一個新的範例,(Luke: A New Paradigm 1~2, JSNTSS, 20; Shefffield 的學術探討, 1989.) 6 參 F.Neirynck 所著的《Q研究的近代發展》Recent Developments in the Study of Q, Evangelica 1982~1991.論文集(BETL 99 ; Levan ; BETL / Peeters, 1991), 409~64:433. 7 參 P.Hoffmann 的 Studien zur Theologie der Logienquelle(NTA NF 8, 1975), 17~18頁;J.S. Kloppenborg 的《Q的形成:從古代 智慧文學選集來看》The Formation of Q:Trajectories in Ancient Wisdom Collections, Studies in Antiquity & Christianity; Philadelphia:Fortress, 1987,102頁;Laufen的Doppeluberlieferngen, 95頁;S.Schulz的Q --Die Spruchquelle der Evangelisten(Zurich: Theologischer, 1972)365頁 ;Uro的 'Baptist. 另外, Catchpole的'Beginning',216頁,他認為分詞"        "應該是最原始Q的用詞。 8 在Q13.35所出現的"      "其實並無法做為編 輯Q的支持,因為這此處的用詞其實是引自舊約詩篇117.26(LXX)。 此處有關Q中的標題,只有當Q3.16的標題被確認之後,才能被視為是「整個文獻的 編輯計劃中一個重要的組成因素」(如Uro在"Baptist"所 示)。 9 參 P.Wernle 的 Die synoptische Frage(Freiburg im Breisgau:Mohr, 1899)210頁。(最後被 Laufen 在 Doppeluberlieferungen 引用, 71頁). 10 參 Catchpole 的 Beginning, 218頁。 11 參 Lambrecht 的 Baptist, 364頁。 12 參 Catchpole 的 Beginning, 218頁,Lambrecht的Baptist, 366頁。 另參 A. D. Jacobson的《第一本福音書:Q的簡介》The first Gospel:An Introduction to Q, Foundation & Facets; Sonama, Cal:Polebridge, 1992, 80頁,他們在重組Q的初成時都是用這種方法,但是雖然馬可參考Q(參 上註,62n.2): 在這些日子,約翰在約旦的所有地區傳福音,如同先知以 賽亞書裡面所記載的「有聲音在曠野呼喊,預備主的路,修直祂的路徑。」 13 參 Schlz 的 Spruchquelle, 367頁。我的意見是,將 Catchpole 所提 議的做為Q3.7~9中約翰傳福音的前言應較理想。 14 參 Lambrecht 的 'Baptist' ,363頁。 15 參 Catchpole 的 'Beginning' ,217頁。 16 參保羅在其書信中的用法(羅1.17;3.4,10;4.17;8.36;9.13,33;10.15;11.8;15.3,9,21;1Cor1.31;2.9;10.7; 2Cor8.15;9.9);亦可參R. A. Guelich 所著的可1~8:26(WBC34A;Dallas,Texas:Word,1989)7頁 ,相反的順序則發生在羅2.24。 17 有關此段的解釋請參本文510~11頁。 18 但是 Jacobson 卻持反對意見,他說,「以此段經文(路3.1~6;太 3.1~6)來爭論Q的存在與否,主要關鍵應在於Q中的排序如何。」 19 可是,Walter 卻認為,"Es ist kaum denkbar, dab Mt und Lk unabhangig voneinander die leiche Umstellung und Zitat-Korrektur vorgenommen hatten." 20 參 Lambrecht 的 'Baptist" , 363頁。 21 可是根據 Walter 在 'Agreements',467~8頁裡的說法,施洗約翰的宣 講並不是參照Q的寫法,而是照馬可來的寫法。 22 即使 Catchpole 在他的 'Beginning' ,218頁 n49 裡亦承認,有關施 洗故事這麼小部份的相同仍「不足做為非取自馬可資料的證據」。可是根據他的看法 ,「這只是所有爭論的一小部份罷了」。 23 參考國際Q計劃裡的重組,或 Catchpole 的 "Beginning", 217頁,Robinson的 'Sayings Gospel', 375~6頁。 24 馬太與路加各自受到創13.10影響的可能性也已經討論過,可參Neirynck的 'Une nouvelle theorie synoptique(A propose de Mc.,1,2~6 et par)'ETL 44(1968),141~53頁,後來重印在Jean et les Sunoptiques. Examen critique de l'exegese de M.E.Boismard(BETL 49;Leuven, University, 1979), 299~ 311頁,但即使如此,馬太與路加所共同參照的資料較合理(參本文308頁 )。 25 參 Kloppenborg, "City",150頁。 26 如上所述,Lambrecht 與 Catchpole 亦不同意這一點。 27 參 Catchpole 的'Beginning',207頁,或參 D.Luhrmann 的 Die Redaktion der Logienquelle (WMANT 33;Neukirchen-Vluyn:Neukirchener, 1969)27 n.4;以及 Kloppendborg 的 Formation, 117頁,M. Sato的 "Qund Prophetie:Studien zur Gattungs und Traditionsgeschichte der Quelle Q"(WUNT 2. Reihe 29; Tubingen: Mohr, 1988)35頁; Spruchquelle, 232頁。 28 參 Catchpole 的 'Beginning', 210頁。 29 參 Jacobson 的 'Gospel', 115頁。 30 參 Schulz 的 'Spruchquelle',232頁。 31 參 Catchpole 的 'Beginning', 211頁。 32 亦可參 Kloppenborg 的 Formation, 247~8頁;Jacobson 的 Gospel,94~5,126~7頁;Sato 的 Prophetie, 35頁。 33 這樣的公式不只常見於保羅書信(參本文出處506頁,n.16), 也常見於Q、LXX(王四14.6) 以及希臘經文裡面。參D.-A Koch, Die der Schrift als Zeuge des Evangeliums. intersuchungenzur Verwendung und zum Vertandnis der Schrift bei Paulus(BHTh 69;Tubingen:Mohr,1986), 29~30頁。 34 參 Catchpole 的 'Beginning' , 210頁。 35 參 Catchpole 的 'Beginning' , 210頁。 36 參 L.Koehler-W.Baumgartner 的 'Lexicon in Veteris Testamentis libros(Leiden:Brill, 1958),765頁。 37 更正確地說,這個動詞在早期猶太歷史學家 Josephus 的文集裡曾 出現二百次。 38 可參 J. Ziegler 的 'Duodecim Prophetae(Septuaginta:Vetus Testamentum Graecum. Auctoritate Societas Litterarum Gottingensis 13;Gottingen:Vandenhoeck & Ruprecht, 1943). 39 參 Catchpole 的 'Beginning', 214頁。 40 參 J. Gnilka 的 Das Evangelium nach Markus 1 (EKK 2.1; Zurich-Einsiedeth-Koln: enziger/Neukirchen-Vluyn : Neukirchener, 1978), 41. 持同樣看法的還有 : V. Taylor 在他 的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The Greek Text with Introduction, Notes, and Indexs(London: Macmillan,1952) 153頁中亦認為可1.2b是屬 較晚期的編纂。Walter 則在他的 'Agreetments' 470頁裡提到,造期的馬可版本, 可1.2b是接在第四節之後,然後為馬太與路加所引用。 41 參 Guelich 的 Mark,7頁。 42 只有在將此報告呈交給 NTS 後,參考 C. Tuckett 刊於 The Synoptic Gospels. Source Criticism and the New Literary Criticism(ed. C. Focant;BETL 110;Leuven:University / Peeters, 1993), 149~75頁 ,裡的一篇重要論文 'Mark and Q',該篇論文的結論不但與本報告相似,而且有相 似的研究重點,尤其是有關方法論的問題(參 ibid.150~1頁,文中亦曾引用 M.Devisch 的一篇具有發展性的研究報告"La relation entre I'evangile de Marc et le document Q", L'evangile selon Marc. Tradition et redaction[ed. M. Sabbe; BETL 34 ; Leuven:University / Peeters, 2nded. 1988, 59~91; 63~4]),以及Q7. 24~8的 編輯歷史(參 ibid.163~8).